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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1995年全國碘營養監測發現,由于對食鹽中碘含量沒有規定上限值,導致部分地區的鹽碘含量過高。為此,1996年規定碘含量的上限值不得超過60毫克/公斤。
【調整歷程】
第一次調整:1996年
1995年全國碘營養監測發現,由于對食鹽中碘含量沒有規定上限值,導致部分地區的鹽碘含量過高。為此,1996年規定碘含量的上限值不得超過60毫克/公斤。
第二次調整:1997年
1997年全國碘營養監測結果顯示:兒童尿碘水平為330微克/升,這是由于向重點人群濫補碘所致。衛生部要求碘鹽覆蓋率已大幅度提高的多數地區停止碘油丸的投服。
第三次調整:1999年
當年的監測結果發現,兒童尿碘水平為306微克/升,處于偏高水平。專家提出把尿碘水平降至300微克/升以下。2000年將碘含量出廠不低于40毫克/千克調為平均35毫克/千克。
第四次調整:2010年
《食用鹽碘含量(征求意見稿)》提出,將食鹽碘強化量為20mg/kg-60mg/kg改為食用鹽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為20mg/kg-30mg/kg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