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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懷胎,是等待幸福來敲門的過程。但在此期間,常常會有些不速之客意外到訪,比如這位,不對,是這群……甲狀腺疾病。
妊娠期間可能發生的甲狀腺疾病多種多樣,從功能上可分為兩大類:甲狀腺功能亢進(甲亢)和甲狀腺功能減退(甲減)。本期重點說說甲亢。
妊娠期間的甲狀腺
主角正式登臺前,先簡單介紹一下劇情背景:進入妊娠期后,甲狀腺都經歷了哪些變化?
甲狀腺的主要功能是濃聚全身的碘元素、并將其加工為人體所必需的甲狀腺素。在妊娠狀態下,機體的基礎代謝率明顯升高,甲狀腺不得不加班工作、擴大產能,以滿足母親和胎兒的生理需求。這時,甲狀腺的體積會較懷孕前增大約10%,如果此刻作為原料的碘元素供應不足,比如生活在缺碘地區的孕婦,甲狀腺體積會增大更多,達20%-40%。
除了形態上的改變,孕婦體內的激素水平也發生了很大變化。自懷孕一開始,胎盤會合成大量的人絨毛膜促性腺激素(HCG),早孕試紙正是利用這個原理,通過檢驗尿中HCG含量來判斷是否懷孕的。而HCG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模擬促甲狀腺激素(TSH)的作用,刺激更多的甲狀腺素分泌。與此同時,在孕婦升高的雌激素的作用下,甲狀腺結合球蛋白(TBG)水平明顯增加,也會引起甲狀腺素水平增高。
一下子出現好多陌生、拗口的專業名詞,也許有人已經感覺頭大,那就直接跳過看總結吧:
懷孕后,尤其是在妊娠早期,機體出現的變化有:
a. 基礎代謝率升高(具體表現為皮溫升高、怕熱多汗、多食易饑、心率增快等);
b. 甲狀腺素水平升高(以TT3、TT4升高為主,FT3、FT4早期輕度升高、中后期降低),促甲狀腺激素(TSH)水平下降;
c. 甲狀腺可能輕度增大(肉眼常不可辨)。
妊娠期一過性甲亢綜合征
相信很多朋友已經看出來了,以上這些變化與“甲亢”非常類似。甚至有少數(大約1%-3%)孕婦表現十分明顯,會因“甲亢”來門診就診。
因此,醫生在臨床工作中,首先要做的,就是正確區分這是懷孕引發的生理性現象,還是疾?。ㄈ?/span>Graves病)所致的病理性“甲亢”。
前者的專業名稱叫做“妊娠期一過性甲亢綜合征(GTH)”,屬于生理變化,多在妊娠早期發生,癥狀一般不太嚴重,對孕婦、胎兒無太大影響,大多都能自行緩解,治療上以支持對癥處理為主,不需要應用抗甲狀腺藥物。
符合以下特點的,很有可能是GTH,千萬不要急于用藥:
a.確診為“甲亢”:表現為FT4、TT4升高,TSH<0.1mIU/L;
b.妊娠前沒有甲亢病史;
c.甲狀腺自身抗體陰性;
d.沒有明顯的甲狀腺腫大、不合并甲狀腺眼?。?/span>
e.發生于妊娠早期,有時會合并劇吐,“甲亢”癥狀較輕微,并可隨妊娠進展逐漸緩解。
妊娠期Graves病
不需要用藥時,千萬別亂用藥。反過來也一樣,需要用藥時,千萬不要固執地抵觸藥物,即使是在妊娠這個特殊時段。
引起妊娠期甲亢最常見的疾病是彌漫性毒性甲狀腺腫(Graves病,GD),它在孕婦中的發病率高達0.1%-1%,在中國這么高的人口基數下,患者數量絕對不是小數字。
如果有以下特點,必須高度懷疑GD可能:
a.合并眼部癥狀,如浸潤性突眼
b.存在彌漫性甲狀腺腫,伴局部血管雜音和震顫;
c.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,特別是TRAb,其敏感度高達95%、特異度99%。
之所以強調使用抗甲狀腺藥物的重要,原因基于以下兩點:
a. 甲亢若不處理,會對孕婦、胎兒造成嚴重不良影響,比如流產、早產、妊高癥、心衰、胎兒生長受限和發育異常等等;
b.藥物相對安全,雖然也存在一定風險,但權衡利弊,利大于弊。
目前,抗甲狀腺藥物主要有兩種:甲巰咪唑(MMI)、丙硫氧嘧啶(PTU)。相比MMI,PTU的半衰期短、胎盤通過率低,對胎兒影響小,所以長期以來醫生一直將PTU作為治療妊娠期甲亢的首選藥物。但是,近來越來越多的研究發現,PTU在治療過程中有可能引起肝細胞損害、血管炎等藥物副作用,而在這方面,MMI又顯得安全得多。
綜合考慮下來,目前的用藥共識是這樣的,請甲亢的準媽媽們牢記:
a.懷孕前選擇甲巰咪唑(MMI),一旦進入備孕狀態,盡快換成丙硫氧嘧啶(PTU);
b.妊娠初期在妊12周之內,選擇丙硫氧嘧啶(PTU);
c.妊娠中后期停PTU,換用甲巰咪唑,二者切換比例為:100mgPTU約等于10mgMMI;
d.整個妊娠期間為避免藥物對胎兒的影響,應采用最低藥物劑量,不要與甲狀腺素聯用,控制目標是使孕婦FT4接近或輕度高于正常值上限;
e.哺乳期選擇甲巰咪唑(MMI),應分次服用,并選擇在寶寶剛吃完奶后服藥,特別強調:藥物對寶寶發育基本安全,母乳寶貴,請各位甲亢媽媽放心喂奶。
雖然準媽媽們已經很辛苦,但如果罹患甲亢,為了自己和寶寶的健康與安全,還必須更不辭辛苦進行規律的復查。
一般建議每4周檢查一次肝功能,視病情每2-6周復查FT4、TSH。需注意的是:由于用藥后FT4改善快、TSH改善慢,因此不能將TSH水平作為孕期調整用藥的觀察指標,但如果TSH已恢復正常,則提示藥物應該減量或停藥。
另外,還有個值得推薦的檢查指標:TRAb。它的意義在于:如果由陽性轉陰性,意味著可以中止藥物治療;如果一直保持高水平,從妊娠中期開始就必須密切觀察胎兒情況,比如通過超聲檢查,監測胎心率、羊水量和胎兒甲狀腺腫,并且要在出生后進行新生兒甲亢篩查。
衛生部要求孕婦:孕早,孕中,孕晚期各做一次尿碘檢測,兩歲以內兒童半年做一次尿碘檢測如測出缺碘者應立即進行補碘,一周后進行復查。